所謂「農業物價」,其實包含不同的價格系列
本文使用的是2024年農業物價統計調查中遡及整理的1951年度指數,不是2024年的物價水準,也不代表當前的農業物價狀況。這些資料以令和2年為100,用來表示1951年度數值相對於基準的位置。
農林水產省的農業物價統計分別記錄農產品與農業生產資材,並在各自的系列下提供農產品綜合、米類綜合、農業生產資材綜合與飼料綜合等指數。
這些指數觀察的對象並不相同。農產品綜合與米類綜合屬於農產品價格系列;農業生產資材綜合與飼料綜合則屬於生產資材價格系列。即使都以令和2年為100,各項數值所表示的仍是該系列相對於基準的位置,不能把不同系列直接當成收入、成本或實際金額比較。
日本農林水產省的農業物價統計,提供了並列觀察這些系列的入口。對台灣讀者而言,其價值並不在於把日本的指數直接套用到其他市場,而在於理解農業物價資料的基本結構:農產品與農業生產資材分屬不同系列,閱讀時必須確認項目、資料年度與指數基準。
1951年度的四項指數都低於基準值100
依據2024年調查遡及整理的資料,以令和2年為100時,1951年度的農產品綜合價格指數為18.3,米類綜合價格指數為24.9;同一基準下,1951年度的農業生產資材綜合價格指數為24.5,飼料綜合價格指數為39.0。
| 觀察項目 | 資料時期 | 指數及基準 |
| 農產品綜合 | 2024年調查遡及整理的1951年度數值 | 18.3,以令和2年為100 |
| 米類綜合 | 2024年調查遡及整理的1951年度數值 | 24.9,以令和2年為100 |
| 農業生產資材綜合 | 2024年調查遡及整理的1951年度數值 | 24.5,以令和2年為100 |
| 飼料綜合 | 2024年調查遡及整理的1951年度數值 | 39.0,以令和2年為100 |
四項1951年度指數都低於令和2年基準值100,其中農產品綜合最低,飼料綜合最高,米類綜合與農業生產資材綜合則分別為24.9與24.5。這項排列呈現的是各系列1951年度數值在共同基準下的位置。
表中的資料沒有列出1951年度至令和2年基準期之間的逐年數值,因此無法由這四項數字判定中間年份的上升、下降或轉折。它們能回答的是1951年度指數相對於令和2年基準的位置,而不是長期變化的路徑。
最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系列的相對位置
表中的1951年度數值顯示,不同類別相對於令和2年基準的位置並不一致。農產品系列中,農產品綜合為18.3,米類綜合為24.9;農業生產資材系列中,農業生產資材綜合為24.5,飼料綜合為39.0。
四項指數分別來自農產品類別年次別價格指數表與農業生產資材類別年次別價格指數表。農產品綜合與米類綜合描述農產品系列,農業生產資材綜合與飼料綜合描述生產資材系列,因此閱讀時應先辨認指數所屬的統計表與類別。
18.3與24.5的大小,以及24.9與39.0的大小,不能直接解釋為收入端與成本端的差距。指數不是銷售收入、支出或利潤金額,提供的資料也沒有銷售量、投入量與經營結構。單憑1951年度的四個指數,無法判定生產者是否受到成本壓力,也不能據此評價收入與成本之間的關係。
這四個數值所呈現的具體差異,是農產品綜合、米類綜合、農業生產資材綜合與飼料綜合在1951年度各自處於令和2年基準值100以下的不同位置。這是相對尺度的比較,不是實際價格或貨幣金額的比較。
指數換基準後,歷史沒有消失,但讀法必須一致
此次列出的資料把令和2年設為100,並遡及呈現1951年度的指數。這種做法使四個類別可以依同一基準辨認相對位置,但「100」不是固定價格,也不是某種合理或理想水準,而是基準期在指數中的位置。
資料另列有2000年、2005年、2010年及2015年等不同基準的相關表,包括農產品類別年次別價格指數與農業生產資材類別年次別價格指數。這些表的基準不同,數字所採用的相對尺度也不同,不能把不同基準的數值直接拼接成同一組比較結果。
即使表中使用相同或相近的項目名稱,閱讀時仍須確認基準與統計類別。本文表列的18.3、24.9、24.5與39.0均以令和2年為100;若改看2000年、2005年、2010年或2015年基準的相關表,就應依各表標示的基準分別理解。
這項原則也適用於跨國閱讀。不同資料可能使用不同基準、分類與統計範圍。某一指數的數值高於另一指數,不表示其實際價格一定更高;指數呈現的是相對於基準的位置,不能直接替代貨幣金額。日本資料可供辨認的,是農產品與農業生產資材分別列表,讀者可先確定觀察對象,再進行同一基準下的比較。
四項指數應依所屬系列分別閱讀
農業物價不是單一指數可以完整表達的對象。農產品綜合、米類綜合、農業生產資材綜合與飼料綜合分屬不同項目,各自呈現1951年度相對於令和2年基準的指數位置。
閱讀這組資料時,應先確認四項數值都是2024年調查遡及整理的1951年度指數,而不是2024年的現況數字;再辨認農產品綜合與米類綜合屬於農產品系列,農業生產資材綜合與飼料綜合屬於生產資材系列;最後確認四項數值都採用令和2年等於100的基準。
在這個範圍內,可以確認農產品綜合18.3、米類綜合24.9、農業生產資材綜合24.5及飼料綜合39.0,且四項1951年度指數均低於基準值100。資料沒有提供中間年份的數值,因此本文只比較1951年度與令和2年基準的相對位置,不延伸判定其間的價格變化。
出典
- 農林水產省「農業物價統計調査」農産物類別年次別価格指数:https://www.e-stat.go.jp/dbview?sid=0004047469
- 農林水產省「農業物價統計調査」農業生産資材類別年次別価格指数:https://www.e-stat.go.jp/dbview?sid=0004047497